售後服務

► 退貨須知
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(含假日)之權益(*七天猶豫期非試用期)
退回商品需保持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(保持商品、附件、包裝、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商品開封後,恕不受退換貨。
若您有3次無故退換貨之紀錄,Dr. Levent順風醫美保養品將保留是否接受訂單的權利。

 

► 退貨條件

一、

消費者Dr. Levent順風醫美保養品官方購物網站中購買商品,欲退貨之商品須滿足以下情況:

 

(1)

七天猶豫期非試用期,退回商品需保持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(保持商品、附件、包裝、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
 

(2)

消費者須於訂單商品送達後七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。

 

(3)

退貨須連同發票一併退回。

 

(4)

退貨時,需使用原破壞袋/紙箱將欲辦理退貨之商品包裝妥當,若原破壞袋/紙箱已遺失,應使用其他完整紙箱包裝,且不可直接於商品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

二、

若商品本身具瑕疵,或於商品運送過程導致新品瑕疵破損,消費者可在收到商品七天內向Dr. Levent順風醫美保養品提出退換貨申請,且消費者不需負擔任何因退換貨產生之費用。

三、

若商品配送錯誤,以致與消費者之訂單品項不符,且商品保持全新狀態及完整包裝,消費者可於收到商品七天內向Dr. Levent順風醫美保養品提出退換貨申請,且消費者不需負擔任何因退換貨產生之費用。

 

► 退貨流程

在您確定退貨情形後,請依下述流程辦理:

(1)

請先至Dr. Levent順風醫美保養品官方購物網站留言,或撥打客服專線(07-3506880),將由客服專員協助您辦理退貨。

(2)

退貨請備齊以下資料:訂單編號、欲退商品、發票、退貨地址、購買人 / 收件人資料及聯絡電話、退貨原因。

 

► 退貨銷貨折讓提醒

(1)

個人發票

辦理退貨時授權「順風保養品」代為處理網路銷貨折讓單以加速退款流程。
未授權處理網路銷折請參閱下方:銷貨折讓單簽回方式

法人發票

開立法人發票,退貨時請參閱下方:銷貨折讓單簽回方式

(2)

依於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:個人(二聯式)發票一經開立,不得任意更改或改開公司戶(三聯式)發票。

(3)

銷貨折讓單簽回方式(請聯絡客服電話,確認郵寄地址及買受人資訊):

 

個人發票

請務必於折讓單上紅框處 進貨營業人(或原買受人) 「簽名或蓋章」後寄回。

法人發票

請務必於折讓單上紅框處 進貨營業人(或原買受人) 「蓋發票章或公司大小章」後寄回。

(4) 

組合優惠商品 / 滿件或滿額優惠者,不接受分開退貨;若未達活動優惠件數/金額門檻/活動限制等,保留的商品將恢復原價,退款金額將扣除恢復原價之差額 

請留意辦理退貨後訂單所保留之金額若未達滿額禮之標準,須將滿額贈品連同退貨商品一併退回(全新未拆封) 

辦理"整筆訂單"退貨,系統將於順風收到退貨商品確認無誤後,7個工作天內,退還原抵用於該筆訂單之等值購物金於會員帳戶中,效期不變。 

購物金、滿額贈等優惠活動之退貨情況

(1)

辦理"部分商品"退貨,購物金、折價券額恕不另作還原,敬請見諒。(訂單中各品項折抵金額,系統將自動依照品項價格比例攤,若產生部分退貨,恕不退還)

(2)

請留意辦理退貨後訂單所保留之金額若未達滿額禮之標準,須將滿額贈品連同退貨商品一併退回(全新未拆封) 

(3)

辦理"整筆訂單"退貨,系統將於Dr.Levent 順風醫美保養品收到退貨商品確認無誤後,7個工作天內,退還原抵用於該筆訂單之等值購物金於會員帳戶中,效期不變。 

退款方式

(1)

鑑賞期內訂單全數退貨(原訂單無保留商品)將連同原單運費一倂退回,若原訂單保留商品金額未達免運費標準則需補扣原訂單出貨的運費 。

(2)

若以信用卡線上刷卡付款,且單筆訂單內所有商品一併申請退貨,順風醫美保養品將於確認退貨商品正確後,向信用卡收單銀行辦理取消授權或刷退,煩請您留意當期或是下期帳單。

(3)

若以信用卡線上刷卡付款,但非訂單內所有商品一併申請退貨、或其餘付款方式,款項將以匯款的方式退回,請申請退款者提供匯款『銀行名稱』/『分行支庫』/『帳戶』/『戶名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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